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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出台《鼓励支持渭南(西安)创新创业孵化器入驻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

来源: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 发布时间:2023-12-20 09:01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秦创原建设决策部署,促进“西安研发、渭南转化、园区落地”模式持续壮大,推动科技成果在渭南落地转化,由市科技局牵头、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配合起草的《鼓励支持渭南(西安)创新创业孵化器入驻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12月18日由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正式印发。新《若干政策》是在2019年原有政策到期基础上,结合孵化器当前发展实际,筛选相关部门现行政策,经过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的。

《若干政策》共5部分19条,主要集中在第5-第17条,重点政策主要有:为入驻企业提供78-460㎡不等的低成本、便利化办公场地,房租标准、物业费标准、空调费标准等按照孵化器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对获得年度考核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次企业,分别实行减免房租、收取一定比例房租、全额收取房租或予以清退政策;对引进的不同层次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分别给予30万元—100万元人才补助,对招才引智工作成效突出的企业,给予10万元—30万元补助;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和1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支持;对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10万元支持,对科技成果就地转化、符合基金投资条件的,按企业投资额10%给予科技创新发展基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科技奖,且在我市转化实施的重大项目,给予1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对入驻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可申请不超过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开放共享创新平台的,以及获得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培育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认证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绿色园区、绿色工厂、互联网与工业融合创新试点示范企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入驻企业,在帮助企业争取每户50万元省级一次性奖励基础上,给予每户100万元市级一次性奖励支持。以上政策具体由相关职能部门落实。

《若干政策》同时还对入驻企业提供免费的孵化服务。主要是积极引导孵化器农业企业向市域各农产品加工聚集区集中,形成集聚效应;免费为入驻企业提供项目选址、对接洽谈、落地跟踪等衔接服务;加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力度,构建专利导航成果共享机制,加快知识产权贯标企业培育等。

《若干政策》要求各县(市、区),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可根据本政策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渭南(西安)创新创业孵化器既是科技工作的亮点,也是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是我市贯彻省委、省政府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平台和重要抓手。这次《若干政策》出台后,孵化器将主动扛起秦创原建设大旗,充分发挥孵化器在科技强市建设中的先行军作用,带领相关部门深入孵化器企业,切实抓好政策宣传和衔接落实工作,引导企业用足用好相关政策,提高在孵企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毕业率,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编写:史毛莉;校对:于婷;审核:张胜康;报送:奚军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