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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教育】 对“节日腐败”就要“任性”抓、抓“任性”

来源:卢青峰 发布时间:2015-09-17 00:00

俗话说得好:“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逢年过节,亲朋之间相互吃请、礼物相赠总是免不了的,这是人之常情。但偏偏有些人善于琢磨和发挥,把节日接触视为拉关系的最佳机遇。曾几何时,应酬往来、觥筹交错、互寄贺卡,是逢年过节的常态,一些领导干部门前送礼的人总是络绎不绝,动用公车探亲访友,动用公款大摆筵席、大吃大喝,人们都司空见惯。有些地方领导甚至公开要求部门单位到对口上司部门走动,使重要节日成为领导干部腐败的高发期。据有关数据显示,因贪赃枉法而受法律惩处的贪官,在节日期间肆无忌惮地索贿受贿的比例占所有案件的30%以上,有近两成受贿的贪官是在逢年过节的时候跟行贿人第一次搭上关系的,一些贪官40%的贿赂来自节日腐败。

一些领导干部易生“节日腐败”病,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传统风俗的脉脉人情遮掩下放松了应有的警惕,认为节日收礼不是受贿,在心安理得中不知不觉迈过了法律的红线,滑向了犯罪的深渊,使节日成了少数人腐败的“黄金节”,甚至有“节日到、干部倒”之说。广东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就认为,在广东过年过节送个红包是司空见惯的,是一种人情世故。于是,李兴华开始有选择地收受,胆子渐渐地大起来,从几千元红包到上万元,从一万元到十万八万元,后来发展到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也照收不误。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些干部之所以易生“节日腐败”病,归根到底还是与其平日对自身要求不严、理想信念动摇、思想作风不扎实有关。也正是某些干部平日里思想道德修养欠缺,甚至贪心滋生,才易生“节日腐败”病,才易被“人情往来”的糖衣炮弹所打中。而有的干部一旦在“节日腐败”中打开贪欲之门,往往由小贪而至大贪,由节日受贿而至平日受贿,最终如李兴华之流,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坚决正风肃纪,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抓,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为之一新,从严、从俭、从廉的意识日益融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然而,作风问题具有反复性、顽固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一到重要节假日,各种套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就可能反弹。最近,媒体报道一些地方出现送电子礼品卡等新手段,就值得高度重视。改作风,改到深入靠坚持,改到远处靠习惯,改到高处靠信念。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抓“节日腐败”为契机,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将“铁八条”持之以恒地抓下去,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对顶风违纪搞“四风”的,既要查处本人,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决不让“四风”反弹、死灰复燃。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增强廉洁意识,主动适应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自觉抵制各种庸俗的人情往来,做到交往有度、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努力使每一个节日都过得清清爽爽、干干净净。

——摘自《南方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