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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然有三十六计,也逃不过中纪委的“火眼金睛”!

来源: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18-06-20 00:00

1 化整为零,多次操办


一些党员干部为了避免宴席的规模超过规定,挖空心思按不同类别分开请客,在不同时间进行操办。如2017年10月,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原党支部书记、站长任光辉向组织报备称拟于11月5日为女儿操办婚宴18桌,宴请180人,但在实际宴请过程中,却采取提前、分批的方式先后4次共设宴34桌、宴请300余人,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1.64万元,并安排其单位工作人员从事婚宴服务工作,且事后向组织提供虚假宴请名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


2

亲朋出面,退居幕后


有的党员干部担心身份暴露,自己隐身不出面,安排或者默认由非党员干部的亲属、朋友等人代理操办、代收礼金。如贵州省赤水市官渡镇五里村党支部书记王明江为了让自己的五十岁“寿宴”办得隐蔽,花费了不少心思:由妻子出面在酒楼操办,本人不到场;不在现场登记礼金,由2名侄儿在家中收取……最终王明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阴阳报备,暗度陈仓

不少地方规定,党员干部应当在事前或事后向组织如实报告婚丧事宜操办情况,但一些党员干部却企图瞒天过海。如2018年1月,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靖民镇石坝村党支部书记黄绣钧向靖民镇党委、纪委书面报告为儿子举办婚宴,申报婚宴40桌,实际设宴118桌,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05万元,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4异地操办,掩人耳目

为了“逃离”当地纪检监察机关和群众的监督,有的党员干部采取异地设宴的方式大操大办。2017年5月,陕西有色集团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国平分别在江苏泰州和西安两地操办女儿婚宴,期间违规收受同事及下属礼金3.2万元,并使用服务对象车辆,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打“时间差”,错峰办席


有的党员干部为了降低“风险”,专门避开重要节点或者办席高峰期操办酒席。如2017年8月2日,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倩在女儿尚未被大学录取情况下,即在某饭店举办学子宴,共摆设酒席6桌,宴请同事及管理服务对象等41人,并收受礼金128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微信邀请,变相收礼

借助网络通讯的便捷,有的党员干部把办宴邀请和收受礼金从“线下”转移到了“线上”,使之更加隐蔽。如江西省鄱阳县饶丰镇花园中学校长王某在学校微信工作群发布信息,邀请在校老师到家中为其岳父母贺寿,收受礼金和微信红包4.43万元。


7 用公务卡,加私车油

采用加油卡的方式为公车加油,这本是严格公车用油的有效措施,但少数党员干部利用保管公务加油卡等便利,为私家车加油。这一现象在私车公养问题中较为普遍,江苏省徐州市纪委2017年春节期间开展的专项督查中,就有130人因“私油公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此类问题在其他地方的通报中也经常出现,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工商局港北分局原城东工商所科员李西凯,先后18次用公务加油卡为3辆私家车加油共5658.83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天津市滨海新区区委老干部局第二工作处党支部书记李连云将单位公务加油卡交给其弟使用,为私家车加油20次,累计1.5万余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用公务卡,套取现金

有的人贪欲膨胀,费尽心机打加油卡的主意,变着花样为自己捞取好处。比如,辽宁省辽阳市文圣区矿产品销售计量服务中心副主任刘昕,利用单位加油卡在加油站便利店购买香烟、燃油宝等18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赔违纪款。更有甚者,有的用单位公务加油卡卖油给他人,从中套现牟利。

9私车费用,公款报销

有的党员干部将私车私用产生的油费、保险费、维修费、年检费等发票拿到公家报账,如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旧城改造办公室工会主席樊群会,经该办下属物业公司总经理辛峰签字同意,在该公司报销其个人车辆保险等费用共计4402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追缴。还有的借“私车公用”之名,报销私车产生的所有费用,如重庆市綦江区妇联原党组书记、主席邹文敏未经集体研究,个人决定单位租用其兄的越野车作为公务用车,共支付租车费4.8万元,车辆私用产生的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公款报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

10 冒充公车,偷梁换柱

个别党员干部、工作人员以私车冒充公车,到单位定点维修厂、洗车场进行维修、清洗,费用签字挂账,由单位统一结算。浙江省玉环市港航分局4名驾驶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将私家车维修费用挂账在单位名下,采用多开发票金额到单位报账的方法,侵占单位公车维修费3.27万元,4人均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