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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 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15-11-27 00:00

渭科发〔2015159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的通知》(陕科计发〔2015203号)及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5384号)精神,现就我市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集中组织和自由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组织由省科技厅各业务处室根据申报领域指定重点申报单位。

二、省科技厅负责处室

1.“干细胞及转化研究”试点专项(社发处负责)

2.“数字诊疗装备研发”试点专项(社发处负责)

3.“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试点专项(社发处负责)

4.“新能源汽车”试点专项(高新处负责)

5.“化学肥料和农药减施增效综合技术研发”试点专项(农村处负责)

6.“七大农作物育种”试点专项(农村处负责)

各试点专项申报指南可在科技部网站《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中查询。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请申报单位按部省具体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网报时间:20151218:0020161417:00。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

(二)材料报送。各申报单位将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书(申报书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网上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3份)于20151222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报陕西省科技厅相关业务处室,同时报市科技局备案。

省厅审核。省科技厅各业务处室将对所负责领域项目申请者及其合作方的资质、科研能力进行审核把关,计划处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科技部推荐。

请各单位认真研读科技部、省科技厅项目申报通知及指南中提出的研究内容、考核指标等具体要求,结合单位资质、研发能力选择申报项目,并及时与市科技局联系。

《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可在科技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中查询。

联系人:宁远骄联系方式:2933657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2015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