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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17-04-07 00:00

渭科发〔2017〕67号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

根据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高企认〔20174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2.2014年经陕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或复审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17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再提出认定申请。

3.能够对认定申请材料做脱密处理,并能够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的涉密企业。

二、申报时限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需同时完成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申报。网络申报截至日期2017615日,纸质材料申报日期截至2017623日。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网络、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认定评审程序。

三、申报流程

1.自我评价。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网络申报。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登记注册,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提交。已经注册过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注册信息受理通过后,按照系统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上传附件。参加评审企业信息均以网络申报为准,务必确保网络资料完整、准确。系统导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邮件发送至wnkjjzhk@163.com

3.纸质申报。纸质申报材料由申请书和附件资料构成,需提交正副各一本,正本需装订专项审计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申请书由企业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生成打印,证明材料需与申请书所填内容对应。纸质材料双面打印,胶状成册,封面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第一页制作,书脊打印企业名称,注明正副本。封面右上角显著位置注明企业所得税主管机关名称(具体到税务所或管理科)。

四、其他要求

1.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确定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高企申报。

2.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条件,认真梳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及时指导,切实解决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市科技局联系。

联系人:宁远骄联系电话:2933657

材料报送地址:西安市丈八五路10号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D612科技厅科技产业发展处(刘小燕:029-81884003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