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众创空间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17-08-01 00:00

渭科发〔2017172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破解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不够难题,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实现追赶超越目标,根据市政府《关于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渭政发〔201530号)精神和市科技局《2017年度全市科技工作要点》安排,在众创空间运营主体申请验收,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核实的基础上,市科技局组织众创空间管理专家、风投机构对星星来客等市级众创空间进行了评估,上述众创空间达到了市级众创空间建设标准。经市科技局研究,同意星星来客等8家市级众创空间通过验收(名单见附件)。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应继续加强众创空间管理。各众创空间应根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神,积极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探索可持续发展商业模式,孵化更多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1.明确发展方向。各众创空间要认真吸收验收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依托地方特色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结合各自发展实际情况,明确众创空间发展方向,探索可持续发展商业模式,打造特色鲜明的专业化众创空间。

2.组织双创活动。各众创空间要积极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创新创业大赛,组织项目路演,寻求风投机构投融资等创新创业活动,营造创新创业氛围,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发掘培育创新创业项目,孵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3.强化创新能力。各众创空间要持续加强创新创业导师团队建设,打造专业化运营管理团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联盟组织的各类创新创业活动,寻求高水平创新创业主体合作,对标中省众创空间,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

4.提升管理水平。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众创空间管理,指导各众创空间按时、如实报送相关统计数据和工作进展情况。众创空间有效期三年(20177月—20206月),有效期满前提出评估申请,未通过评估或未提交申请将取消资格。

附件:渭南市第二批众创空间名单(点击左侧标题下载)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2017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