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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瞪羚企业培育计划的通知

来源: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17-09-19 00:00

渭科发〔2017211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破解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不够难题,为我市三地一中心建设培育新动能,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工业稳增长促投资21条措施的实施意见》和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培育瞪羚企业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开展2017年瞪羚企业培育计划,培养一批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专业领域新、发展潜力大的瞪羚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范围

1.纳入我市统计范围、在市域内注册登记,并办理税务登记、实际经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

2.企业无违法记录和不良征信记录,三年内无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备案条件

1.成长速度快。上年度总收入在500万元—1000万元的企业,近两年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20%;上年度总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的企业,近两年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5%或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5%;上年度总收入在2000元以上的企业,近两年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0%或利润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0%

2.创新能力强。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或拥有中省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有被认定为国家、省、市创新研发平台,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3项以上;近,企业平均研发投入强度超过5%转化核心知识产权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比例不低于60%

3.专业领域新。企业从事的国民经济行业领域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即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和先进制造与自动化,优先支持我市重点发展的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精细化工、食品医药、航空航天等五大产业领域企业。

4.发展潜力大。企业制定了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健全,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设立了内部研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高校院所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三、备案流程

1.企业填写备案申请表。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填写《渭南市瞪羚企业培育备案表》,并根据附件列表准备相应佐证材料。

2.县市区科技部门审核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报送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可靠,出具推荐文件。

3.市科技局备案培育市科技局对各县市区报备材料进行形式审核,通过形式审核的企业纳入市级瞪羚企业培育计划。

四、支持政策

1.项目支持。成功备案的渭南市瞪羚企业可自行确定一个科技计划项目,该项目将纳入2018年市级科技项目计划支持范畴

2.基金支持。成功备案的渭南市瞪羚企业进入渭南科技创新发展基金重点企业培育库,优先获得渭南科技创新发展基金支持。

3.孵化支持。根据企业需求,成功备案的渭南市瞪羚企业将被优先推荐入驻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或高新区。

4.创新券支持。成功备案的渭南市瞪羚企业将被推荐给陕西省创新券管理委员会,可申请每年不超过20万元的科技创新券。

5.质押融资支持。成功备案的渭南市瞪羚企业将被推荐给金融机构,优先组织金融机构和企业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开展对接。

五、其他要求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瞪羚企业培育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追赶超越具体工作措施,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一份)请于930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电子版发送至wnkjjzhk@163.com

联系人:宁远骄电话:2933657

附件:渭南市瞪羚企业培育备案(点击左方标题下载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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