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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将推荐162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

来源: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19-06-10 00:00
本报讯(记者 王嘉)昨日来自省科技厅消息,2019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开始。2019年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分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和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两个类别。其中,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推荐119名,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计划推荐162名。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应具备的条件是: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1年以上,10年以内(2009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1日期间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一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一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坚持科学精神,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在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具有主持承担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经验;表现出较强的领军才能、团队组织能力;拥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由省级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示范区)负责推荐。推荐人选要符合部门、地方和用人单位的发展需求,重点支持发展潜力较大、并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优先从重大研究项目,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基地,以及创新型企业、创新型试点城市中推荐产生;推荐工作要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扩大选才范围,突出重点,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切实组织好专家咨询评议工作,将人选的科学精神、业绩贡献和发展潜力,作为人才遴选的核心标准,切实把好推荐质量关。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青年科技人员与企业联合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已入选陕西省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不再申报。申报对象只能通过一个渠道推荐申报(如高校通过省教育厅申报,不得再通过地市申报),且同一申报对象只能申报推进计划一个类别,不得重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