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省有关科技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科技发展规划。
(二)提出全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政策建议及推进措施,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并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市年度科技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及产业化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四)负责科技资源统筹工作,征集科技需求和技术难题,共享科技信息、仪器、设备和人才,有效配置科技资源,实现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贯彻执行中、省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指导专利管理、宣传及执法检查等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指导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产业园区、可持续发展试验区建设。指导陕西渭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七)贯彻执行中、省有关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指导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企业孵化器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
(八)贯彻执行中、省有关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推动农村科技进步,负责建立和发展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和科技下乡、科技扶贫工作。
(九)贯彻执行中、省有关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推广等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十)贯彻落实中、省有关社会发展政策。负责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负责全市科技成果鉴定评审、登记和保密工作,指导全市技术市场发展和知识产权交易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推动校地科技合作;会同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中、省市科技人才政策,提出建议和实施意见。
(十二)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全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设置和经费配置建议;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
(十三)负责科技宣传、科技培训等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开展创新调查、科技报告、绩效评价及科技统计工作。
(十四)依据政府公布的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承担行政职责。
(十五)承办市政府、市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2018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18年全市科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省科技工作会议和市委五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实施“追赶超越”为主线,落实“五新”战略和“三地一中心”建设要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两大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提升企业两个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推进三类协同发展(高新区协同发展、校地深度融合、市县融合),促进四链融合互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政策链),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促进创新型渭南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建立健全区域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1.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步伐。制定创新型渭南建设2018年工作计划,加快创新型城市创建工作步伐。完善“一市一策”科技行动方案,实现产业需求与科技资源无缝对接。提升各高新区创新发展能力,促进渭南高新区争先进位,富平高新区高标准运行,蒲城高新区延伸产业链条。新增省级创新型县市区1个。
2.实施“一县一策”科技行动方案。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各县市区突出产业特色,完善创新链条,打造科技品牌,增强县域竞争力。支持县域科技创新试验示范站建设,促进科技创新资源向县域转移。指导大荔县、富平县、白水县做好创新示范县建设工作,新建市县共抓示范县1个。
3.提升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水平。支持同济大学在渭建设新能源汽车、酵素产业等创新中心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渭南)中心。加强与渭师院、陕铁院、渭职院等在渭高校衔接,配合筹建协同创新研究院,多领域开展博士专家服务基层专项行动计划。规范提升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进“四主体一联合”新型研发平台建设,新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5个。
(二)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
4.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鼓励支持企业持续开展新技术新工艺研究与示范,开发一批市场前景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优新特产品。按照国家和省上统一部署,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参加科技型中小企业网上评价工作,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全年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5家。
5.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提升科技创新服务能力,以培育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为抓手,延伸技术服务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全年创建市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家、科技服务机构3家。指导企业和高校院所开展技术合同交易登记工作,全年登记技术合同成交总额3.55亿元。指导县市区做好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全年申报省级科技奖10项以上。
(三)加强多层次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6.推进高新区协同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文件要求,明确渭南高新区东区管理运行体制机制,指导编制发展规划,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双创平台和各类创新研发平台。支持渭南高新区加快与蒲城高新区协同创新发展,指导创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促进两区科技与产业、科技资源要素、创新主体协同发展。
7.加强校地科技合作工作。创新市县校地科技合作机制,推动高校人才、智力、信息等要素向县市及企业流动,助力校地校企科技合作。强化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园区、孵化机构管理,支持开展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加强与同济大学、西工大等高校院所联系,利用各类科技合作展会,组织开展科技成果对接活动。
8.提升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水平。提升农业科技园区运营管理水平,重点支持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道路。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加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培育申报工作,全年新增省级农业科技园区1个。
9.做好扶贫协作和包联帮扶工作。贯彻苏陕扶贫协作工作相关精神,以渭南市和镇江市科技创新战略合作协议为依托,深化市本级和受帮扶五县的科技协作。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贫困村科技特派员全覆盖工作,做好联村包户和包村联镇帮扶工作。协调指导白水县、合阳县、富平县做好深度贫困地区科技扶贫工作。
(四)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
10.加快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围绕“三地一中心”建设要求,修改完善市级科技计划和项目资金管理实施意见,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更加优质的政策支持。开发市级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在网上办理各类科技计划的申报受理、执行进度监管、验收成效监督等科技业务。强化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对到期项目进行验收结题。
11.加强科技创新政策供给。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措施。落实“陕九条”,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来渭创新创业人员住房保障意见等政策意见,为各类创新创业主体提供政策供给。
12.打造众创空间升级版。巩固提升各类众创空间孵化服务能力,打造我市众创空间升级版。举办各级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创新挑战赛,持续激发全社会创新热情。发挥创新创业联盟作用,加大项目路演、学习培训、经验交流、对外宣传力度。加快渭南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建设,发挥基金在创新创业方面的作用。全年新增省级以上众创空间2家以上。
13.提升“星创天地”建设水平。指导各县市区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业产业构建不同类型的“星创天地”。引导农业科技园区打造一批具有当地特色的“星创天地”。鼓励市域内高校院所参与建设“星创天地”。做好现有“星创天地”升级晋档工作,全年新增省级“星创天地”1家。
14.深化科技资源统筹改革。组建渭南(西安)创新创业孵化器运营团队,制定运营方案,加快孵化器建设步伐。发挥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服务功能,认真实施好中央引导地方科技专项、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渭南分中心专项、陕西省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专项等项目。进一步明确渭南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功能定位,集聚创新资源,拓展农村创新创业、成果展示示范、成果转化推广和职业农民培训功能,推动园区成为农业创新驱动发展先行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试验区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促进渭南驻西高新科技工作站更好发挥作用,对接高校院所,匹配技术需求,招引科技成果。
15.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落实知识产权强省意见,制定出台我市贯彻意见。实施专利创造质量提升工程,提升发明专利拥有企业数量,全年新增发明专利企业30家,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500件。加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培育一批市级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和优势企业。做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拓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途径。发挥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热线和维权援助中心作用,持续开展专利执法维权行动,推进知识产权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
(五)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
16.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加强党总支和支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践行“三项机制”,发挥好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持续深入抓好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媒体舆论引导,高标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
17.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有关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意见,探索开展我市科技新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作,鼓励市级百名科技人才、科技英才、科技新星、科技创新创业等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对领办、创办的科技型企业给予项目支持,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1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履行党组织及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各项任务,加强纪检监督责任。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政教育活动,传导“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践行“四种形态”,针对重点领域和岗位开展约谈提醒、警示教育,营造系统廉洁从政氛围。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渭南市科学技术局(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渭南市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及参管单位渭南市知识产权局预算。
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3个,包括: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1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事业编制35人;实有人员62人,其中行政16人、管理人员12人、事业18人、工勤5人、编外列支11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6人。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没有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18年本部门预算无安排购置车辆;无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六、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本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中未编制专项业务费一级项目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专项资金整体绩效目标。今后将严格按照中省市工作安排和要求,积极稳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七、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本部门总预算收入734.4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734.4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8年本部门总预算收入734.4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增加4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及个人工资调整。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734.40万元(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科学技术支出649.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70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734.4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627.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9.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7.30万元。比去年部门预算增加42万元。具体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76.8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将住房公积金列入工资福利支出科目;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4.9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列入工资福利支出科目;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36.2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将住房公积金列入工资福利支出科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科学技术支出649.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和个人工资调整及住房公积金列入工资福利支出科目。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734.40万元(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科学技术支出649.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70万元。比2017年部门预算增加4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和个人工资调整及住房公积金列入工资福利支出科目。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734.4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627.1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9.2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0万元,专项业务经费支出107.30万元,比去年部门预算增加42万元。增加的原因是人员变动和个人工资调整。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
(六)“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预算编制情况、增减变动情况和对“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的分析说明如下: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12.10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0.7万元。2018年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0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0.7万元;公务接待费1.60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0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在执行过程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2018年会议费预算2.8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6.7万元;培训费3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4.8万元;2018年会议费、培训费共计5.8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1.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在执行过程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坚持厉行节约。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51.2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9万元,减少9.57%。主要将职工医疗保险及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列入工资福利支出科目。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1.50万元,为政府购买货物预算。预算采购计算机、彩色打印机及沙发等。
八、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渭南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4月19日